刘淑静律师

刘淑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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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地区:湖北-武汉

擅长:合同纠纷,债权债务,继承,刑事案件,婚姻家庭,公司企业

商品房与合同约定不符

来源:刘淑静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7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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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某购买商品房,合同约定是两室两厅两卫,在交房时,徐某发现房屋虽面积符合合同约定,但只有一个卫生间,与合同约定不符,徐某要求起诉开发商解除合同赔偿损失。经慎重考虑,因少了一个卫生间并不必然构成根本违约,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可能性比较小,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,本律师建议要求开发商减少房屋价款,退还5万元,徐某同意后,本律师起诉到法院,法院依法支持了徐某的诉讼请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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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淑静律师
刘淑静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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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
  • 律师姓名:刘淑静
  • 执业律所:湖北楚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4201*********6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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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地区:湖北-武汉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1、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人信汇B座六号楼1714-1716室(地铁三号线龙阳村站D出口)(坐204路、205路、208路、413路、553路、579路、585路、596路、597路、801路、803路到龙阳大道邱家大湾下车即到)2、汉阳区钟家村